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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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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race:匿名网络市场暗含资金风险,谨防加密地址遭受污染

区块链数据分析公司Bitrace发文表示,部分虚拟商品或服务的买家将所购买的虚拟商品或服务用于风险加密活动,并进一步将非法所得作为购买费用进行二次支付,导致卖家与其他正常买家的加密地址遭受污染,造成广泛的资金风险。文章列举三类匿名市场资金风险,包括购买靓号用于开设赌场、定制特定尾号地址用于钓鱼和购买电报机器人服务非法换币。 Bitrace建议用户尽量在强实名环境下进行交易,若在匿名网络市场进行虚拟商品或服务的购买以及代币场外兑换,将有可能:1. 您的地址会永久与高危资金风险地址相关联,链上简历因此受损;2. 若您收取涉案资金,将有可能招致执法部门的调查,导致链上资金被冻结;3. 您的地址关联的中心化交易平台账户可能会被平台标识为高风险,面临更高级别风控措施。

深圳罗湖检察院:胡蓉虚拟货币集资诈骗一案已移送起诉,涉案金额超8500万元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公布,因被害人人数众多发布《犯罪嫌疑人胡蓉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据悉犯罪嫌疑人胡蓉集资诈骗罪一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团伙向被害人进行宣传香港智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线交易的区块链虚拟货币项目,吹嘘高额回报,引诱参会人员不断投资,根据报案材料及中国企业报层级图,胡蓉工作室合计收款85,834,460.63元,付款24,294,316.93元,净收投资人61,540,143.70元。

重庆审结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2.5亿余元的虚拟货币洗钱案

11月2日消息,重庆铜梁铜梁法院于10月24日审结一起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资金至境外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2.5亿余元,21人被判刑。据悉,被告人通过线下比特派收款钱包等方式收取上游犯罪分子实施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所得转换成的USDT,随即在虚拟货币网络交易平台售卖。通过编造提取工程款、民工工资等幌子,组织团伙成员分别到重庆市、四川省、上海市等多个省市银行柜台取现,将现金交付给上家指定的对象,每次交付的现金达一千万元至数千万元人民币不等。截至案发时,蒋某某等人以该种方式共为境外人员转移钱款累计金额达22.5亿余元人民币,获利累计达2262万余元人民币。 铜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以虚拟货币交易方式套现人民币并进行资金转移,金额累计达人民币22.5亿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

报告:黑产将贷款平台与虚拟货币结合,将洗钱的风险转嫁至贷款平台处

威胁猎人在《黑产大数据:2023年第三季度互联网黑灰产研究报告》中表示,2023年第三季度洗钱资源渠道中,占比最高的为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其次为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账号、银行卡、数字人民币账号。黑产将贷款平台与虚拟货币结合,借助第三者协助,将贷款平台贷出来的钱用于购买较难监管的虚拟货币,再把黑钱作为还贷资金,转账给贷款平台,将洗钱的风险转嫁至贷款平台处。 在过往的洗钱方式中,会存在黑产直接使用黑钱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中大量购买虚拟货币的情况,这使得黑产的虚拟货币账户很容易被交易平台发现并进行风控。基于“将贷款平台与虚拟货币结合”的方式,黑产能将购买虚拟货币这一操作转移到第三者身上,同时由于第三者用于购买虚拟货币的资金来源渠道是正常的,能极大降低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察觉的可能性。

台中最大虚拟货币洗钱商落网,一年洗钱超3.2亿枚USDT

11 月 1 日,据联合新闻网报道,台湾地区刑事局电侦大队去年破获假台新证券手机软件诈骗案,溯源追查被害人赃款金流发现,邱姓洗钱商涉嫌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经常往返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检警在今年 6 月趁邱某返国时抓人,带回邱某等涉案 4 人,后续清查邱某等人手机发现,邱从去年 2 月迄今,经手 3.2 亿枚 USDT。 警方调查,诈骗集团行骗时要求被害人将款项转至人头帐户,之后透过多层人头帐户转汇的方式,将赃款转到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或个人币商购买虚拟货币,之后再由邱某取得虚拟货币并变卖成现金,藉此达到洗钱的目的,邱则收取 1%“水钱”作为利润。 警方另也逮获廖姓、陈姓及黄姓共犯,依诈欺、洗钱等罪嫌送办,并将持续追查该水房(专门为境外网络诈骗犯罪“洗钱”的犯罪团伙)资金来源及流向。

日本政府在今日的内阁会议上决定冻结9名哈马斯人员和1家虚拟货币交易公司的资产

日本政府在今日的内阁会议上决定冻结9名哈马斯人员和1家虚拟货币交易公司的资产。制裁旨在切断对以色列发动战争的哈马斯的资金流,将于今天生效。 日本政府发言人、内阁官房长官松野博表示,将继续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角度审查制裁对象。

《经济日报》: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经济日报》发文表示,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一系列“大招”“重拳”频频出击,有序处置重点领域突出风险。从果断处置高风险企业集团和高风险金融机构、出台资管新规及配套实施细则、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打击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再到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支持防范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完善系统重要性银行和保险公司评估和监管制度等,这场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近日,国务院向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金融机构总体稳健,金融市场平稳运行,金融机构经营和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

公安部网安局:重庆破获“猫池”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涉通过虚拟货币获利

据公安部网络安全局官方公众号,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网安支队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利用“猫池”非法获取软件APP验证码进行账户注册,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通过虚拟货币与买家交易结算,共计获利15万元左右。所谓的“猫池”是一种网络通信设备,能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目前,涉案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江北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人民法院报刊文《虚拟货币结算支付型帮助行为的犯罪认定》

10 月 26 日,人民法院报刊文《虚拟货币结算支付型帮助行为的犯罪认定》,文中指出虚拟货币结算支付型帮助行为是运用虚拟货币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提供财物转移帮助的行为。在虚拟货币结算支付行为的犯罪认定中,应把握犯罪所得的特征,上游电信诈骗与后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行为的界分节点,以及帮助者主观明知和通谋的产生时间与内容对罪名认定的影响,从而区分易混用的罪名。 首先,判断以虚拟货币转移的对象是否具有犯罪所得的三个特征,即财产性、刑事违法性、确定性。其次,以诈骗罪既遂为分界点,界定虚拟货币结算支付行为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还是上游电信诈骗的帮助行为。最后,应以帮助者是否与他人事前通谋,是仅认识到他人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展开犯罪活动还是明知他人诈骗,认定虚拟货币结算支付行为是否构成电信诈骗罪的共犯。

FinCEN: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应尽快报告与哈马斯有关的可疑交易

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周五发出警告,称哈马斯依赖“涉及虚拟货币和虚构慈善机构筹集法定货币和虚拟货币的筹款活动”,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应尽快报告与哈马斯有关的可疑交易。